关于转发学生工作部《关于开展学生晚归未归、擅自外宿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》

2020年11月06日 08:35  国学院    0    收藏


各教学学院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为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,有效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,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,特开展晚归未归、擅自外宿专项整治工作,通知如下:

一、整治时间11月6日—11月30日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学院自查自纠阶段11月6日—11月16日)

1.各学院每日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查寝,对晚归(23点未归寝)的学生进行登记并依规处理,每日要有工作人员签到记录(安保员值班处签到)、晚归、未归查处台账(附件一),台账次日报公寓办存档。

2.23:30未到工作人员处报到的学生则视为未归,应严肃处理,并重点核查是否擅自校外住宿。

3.各学院对本学院所有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清查,对未办理审批手续外宿的学生,要责令搬回学生宿舍并依规处理,建立《XXX学院学生擅自外宿清查台账》(附件二),于11月16日前报公寓办。

4.各学院要对已办理外宿手续的学生进行全面走访,核实学生是否按《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》所规定事项安全住宿、有无家长陪读等,出现安全隐患责令其整改,严重者或拒不整改者取消外宿资格。

(二)学校清查阶段11月17日—11月30日)

1.公寓办组织工作人员到每栋学生公寓查寝,查到晚归未归者,将对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处理,如属于多次晚归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
2.公寓办对查到的晚归、未归的学生,将进行重点调查,如查实有擅自外宿行为,将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一年处分,拒不改正或导致不良后果者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
3.房管中心对青年教师公寓、南区教师宿舍、公租房进行全面清查,发现有学生租房居住责令搬回并依规处理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教育引导。各学院要从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,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。结合安全教育,组织学生学习《湖南科技学院公寓管理办法》等制度和学校相关规定。

(二)高度重视。学生晚归未归、擅自外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各学院学工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,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清查整治工作。

(三)认真排查。各学院要对所有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摸底,不留盲区、不留隐患;在清查中要做到全面细致、深入实际。

附件一:XXX学院学生晚归、未归查处台账

附件二:XXX学院学生擅自外宿清查台账(样表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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